0535-8258586
招远市温泉路金融大厦128-1 17层
集团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集团新闻

国资集团审计监察部紧密结合审计实践学习贯彻好监察法

[所属分类:集团新闻] [发布时间:2018-8-29] [发布人:管理员] [阅读次数:] [返回]
    为强化招远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规范管理,切实控制内部风险,国资公司审计监察部统一学习了《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对以后的工作开展有了深刻认识。
    一是深刻认识法律出台的背景和现实意义。2018年3月,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表决和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监察体制改革应该说是在党领导下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在国家权力结构中设置监察机关,是加强对公权力监督的重大改革创新。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党内监督已经实现了全覆盖,把监察力量集中起来,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用法治化手段来反腐败,既是制定监察法的重要目的,同时也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大部署。
    二是明确法律规定的内容。《监察法》是我国的反腐败立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扩大了腐败人员的监管范围,更全面更系统地规定了掌握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一旦触碰腐败红线应接受的调查程序和即将面临的处罚,让公职人员们都明白国家的反腐决心和反腐力度,让大家心生畏惧,不敢腐败,也不愿意腐败。
    三是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主动适应改革的要求。作为企业的内审,审计工作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监察法》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监察范围,补齐了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和制约的短板,促使国企人员在行使权力时提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的意识。要时刻不忘初心,争做讲规矩、守法律的表率,时刻心存戒尺,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做到秉公、依法、廉洁从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控股及参股企业 | 机构设置 | 党政公开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C) 2011-2022 招远市国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数字金都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93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