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办法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3-6-19] [发布人:管理员] [阅读次数:] [返回]
6月4日,我省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用以指导全省能源管理体系的评价工作,标志着我省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规定,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对于不选择认证的企业,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要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体系评价工作。根据这一要求,我省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制定了《办法》。《办法》共分六章二十四条,对评价工作的原则、依据、内容、程序、结论及监督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可操作性较强的量化指标,为全面开展体系评价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办法》,建立省、市两级评价专家库,对入库专家进行《办法》的培训,并发挥省级专家库的作用,指导各市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效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评价工作扎实有效。
《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规定,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对于不选择认证的企业,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要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体系评价工作。根据这一要求,我省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制定了《办法》。《办法》共分六章二十四条,对评价工作的原则、依据、内容、程序、结论及监督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可操作性较强的量化指标,为全面开展体系评价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办法》,建立省、市两级评价专家库,对入库专家进行《办法》的培训,并发挥省级专家库的作用,指导各市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效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评价工作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