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都”商标的相关声明
[所属分类:集团新闻] [发布时间:2011-8-8] [发布人:管理员] [阅读次数:] [返回]
“金都“商标及其图案系我公司合法取得商标所有权的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凡未经我公司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均不得在其商品及包装物上使用“金都”商标及图案(或近似商标、图案),对擅自使用者一经发现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有确需要使用者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协商该商标的有关使用事宜。联系电话:0535-8258338